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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省(区)关于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文件汇总

发布时间:2017-06-15

以下是各省(区)教育厅、人社厅发布的派遣应届毕业生相关文件,文件中附当地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在当地就业和派回原籍的毕业生可下载附件查阅,方便办理后续报到手续。

未出台新文件的省市地区以原文件为准;以下内容后续将不断更新。

省份

文件名称

备注

北京市

关于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函


上海市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

天津市接收2018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重庆市

重庆市教委关于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的函


河北省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接收省外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山西省

关于2019年省外院校毕业生来晋就业报到有关事宜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接收2019年区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辽宁省

辽宁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来辽就业有关问题的函


黑龙江

黑龙江省关于接收省外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吉林省

关于接收2016届吉林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江苏省

关于接收 2019 年江苏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浙江省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接收2017年省外普通高校浙江籍毕业生人事档案有关事项的函


安徽省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福建省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接收2016年福建省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江西省

关于2017年江西省接收外省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山东省

2016年山东省17地市教育局就业手续办理联系人


河南省

关于2017年河南省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湖北省

湖北毕业生就业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http://www.hbbys.com.cn/news/view/tag/bszn/aid/158406


湖南省

关于省外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毕业生来湘就业有关事项的函


广东省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接收广东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关于接收2016年广西区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海南省

海南省2018年省外高校毕业生接收函


四川省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成都市执行2019年函件,请毕业生登录成都人才网(http://s.rc114.com/)查看、网上报到。

贵州省

关于2004年贵州省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云南省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函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关于接收2019年区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来藏就业有关事项的函


陕西省

陕西省派遣通知及相关


甘肃省

甘肃省关于省外非师范普通高校甘肃生源毕业生回甘报到有关问题的函


青海省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接收2017年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来青就业有关事项的函http://www.qhbys.com/showarticle.php?actiontype=3&id=275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接收2018年区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来宁就业有关事项的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派遣通知及相关

内高班学生按照《内高班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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