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通知(2022)31号
各学院: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经用人单位申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审核,教育部现已汇总公布有关单位支持的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供有意向的高校选择申报、对接用人单位。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与对接
高校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https://www.ncss.cn/jyyr)“指南公布”栏目,查看项目申报指南详细内容,根据指南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并于2022年11月15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发送至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评审
有关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高校《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高校签定项目协议(附件3),并于2022年12月15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点击“结果填报”(填报窗口11月1日后开放)上传评审合格的《项目申请书》及《校企合作协议》。
三、项目立项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