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通知(2022)26号
各学院:
根据6月28日下午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三次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就业材料核查有关工作补充通知(预)如下,后续将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正式下发通知。
一、自查时间
2022年6月29日
二、自查要求
1.再次全面自查,学院自查范围要覆盖100%的毕业生。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于6月30日起至8月31日内,持续开展核查工作。
2.严格落实教育部“四不准”要求。
3.绝对不允许出现:协议书上的签约单位已注销、代签协议、学生已更换就业单位不更新就业状态等不实情况存在。绝对不能将问题数据带到集中派遣现场。
4.根据会议精神,下一步还将要求开展学院互查、形成自查报告,学校自查报告需校党委书记、校长签字备案纪委。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就业材料核查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三、其他说明
根据会议精神,学校在上一轮核查中收集到的:有问题的材料、学信网学生反馈有问题的数据、单位联系已违约学生的情况,已全部做撤销处理。
此次自查结束后,需要更新就业材料的学院,请在今日内反馈。
联系人:孙源远
联系方式:029-82312233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