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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就业材料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

就业中心通知(2022)25号

各学院:

近期,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就业材料抽查时发现,部分就业材料中的企业已注销、毕业生已更换工作单位、毕业生签约信息与实际去向不符等问题。

为进一步筑牢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底线,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将我校就业材料学院自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自查就业材料。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对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开展自查,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2.审核就业企业信息。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中涉及的企业信息,对签约信息不实或已注销的企业,要及时撤销就业材料。

3.加强毕业生就业跟踪。如有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情况,各学院要及时向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馈,并在就业管理系统中予以纠正。

4.核实毕业生就业反馈。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已开始处理教育部监测系统中的学生反馈。如学生反馈“已离职”,就业中心将撤销该生原就业材料、更新部、省、校三级就业系统;如学生反馈“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需由学院配合核查具体情况,并根据要求向上级部门提供支撑材料与书面说明。

二、有关要求

1.自查时间。就业材料学院自查即日开始,至6月28日18点结束,自查期间各学院可联系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馈信息。自查结束后,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开展第二轮抽查工作。

2.其他要求。各学院要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就业数据自查工作,绝不允许在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出现数据统计违规行为。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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