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下同)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规模
(一)实施范围:脱贫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
攻坚县和革命老区县的乡镇以下学校。
(二)招聘数量:5335 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可适量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
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或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1991 年 5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
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 号)
规定,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5 月 10 日前,各市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 2021 年中央特岗计划需求调研工作的通知》
要求,分别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报送2021 年招聘计划;5 月 15 日前,各市分别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报送各县区招聘特岗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附件 4)及公开招聘办法等。5 月 25 日起,将在陕西省教育厅官网 http://jyt.shaanxi.gov.cn/、人社部门网站、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我省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 6 月 15 日 10:00 至 6 月 21 日 18:00。
(三)资格初审。6 月 15 日 10:00 至 6 月 24 日 18:00(其中:6 月 24 日 10:00—18:00 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各市及各县区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各高校应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和资格审查,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在校生的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等相关工作。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
对思想政治、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偏远山区县,各市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7 月 5 日10:00 起,统一笔试时间为 7 月 11 日(星期日)。
(五)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各市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 3 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 3 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 6:4 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 5 天的公示,确保 8 月 15 日前全部完成。为 100%完成今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各地不得因岗位报名不足削减或取消岗位,应结合实际进行调配,原则上岗位调整由县区教育局牵头负责、人社局配合;确因多种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岗位,交由市特岗办在县区间统筹调配,确保不漏一岗。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1 届特岗教师应于 8 月 23 日前赴特岗计划县区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地应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
各县区可视实际情况确定补录事宜,首次补录工作应于 8 月 30日前完成。各县区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首次补录未完成的县区,可以按照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艰苦边远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二次补录工作应于 9 月 10 日前完成(该批次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应不晚于 9 月 15 日)。9 月 25 日前,各县区政府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附件 5),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 4 份,样本见附件 6);10 月 15 日前,各市应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 4 份一并报送省特岗办(省教育厅)。
(七)集中培训。各县区特岗办负责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尤其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应不少于 10 天(具体各地自行安排,但须在 10 月 15 日前完成)。
(八)上岗任教。特岗教师按照县区规定的时间上岗任教。
其他信息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