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促进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市办发﹝2020﹞55号),现将我校2020届毕业生申请认定西安市D、E类人才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按照《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有意愿在西安市就业创业的,或已与西安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0届毕业生请主动申请认定。其中,本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认定E类人才,博士毕业生可申请认定D类人才。
二、在校毕业生申请流程
1.毕业生扫描以下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2:00;
2.截止后,全部申请人员名单在“就业信息网-公示栏”公示三日;
3.公示结束后,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上报至碑林区人社局,后由人社部门进行认定;
4.认定通过后,毕业生等待领取西安市人才认定书的通知。
三、其他
1.毕业生在校时,可通过学校集中上报;毕业后,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认定。即如错过学校申请时间,在符合认定条件的前提下,学生毕业后,也可以在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申请认定。
2.人才认定成功后,毕业生可在西安市政府、西安市人社局的网站查询相关政策。住房补贴及其他购房、住房相关政策,可咨询:
区住建局(E类人才):029-89625345;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D类人才):029-87618627。
3.其他年级在校生的办理流程,将根据人社部门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