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扎根基层、赴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根据《西安理工大学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藏疆地区就业暂行办法》(西安理工学工[2021]10号)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届毕业生就业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第一批奖励对象为:我校2026届参加“西部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赴藏疆地区就业。(参军入伍毕业生在第二批进行申请,第二批申请时间预计为2026年11月,届时另行通知。)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学生。
二、奖励措施
学校对上述毕业生授予“西安理工大学就业先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1.对参加“西部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赴藏疆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一次性每人奖励1000元。
2.对参军入伍的毕业生,一次性每人奖励2000元。
3.对符合上述多项标准的,按单项最高进行奖励,不重复进行奖励。
三、申请材料
1.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西安理工大学毕业生赴基层、藏疆地区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基层项目录取证明或服务项目协议复印件。
2.赴藏疆地区就业的毕业生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西安理工大学毕业生赴基层、藏疆地区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包含工作地点信息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参军入伍的毕业生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西安理工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1.申请及材料提交。
参加“西部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赴藏疆地区就业的毕业生,由学生个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学院统一收集学生纸质版材料并签章后,交至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管理科;同时,学院汇总本学院所有申请人员信息,将电子版《XX学院2026届毕业生在基层、藏疆地区就业奖励(第一批)申请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注意:由学院统一提交纸质版学生申请材料和电子版汇总表)
参军入伍的毕业生,申请材料由武装部统一收集并签章后交至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管理科,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以上所有材料提交时间截点为2026年6月11日12:00,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2.认定公示。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人:王佳 029-82312535
电子邮箱:1285959877@qq.com
附件资料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