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5届就业工作已接近尾声,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毕业生去向信息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确认对象
2025届全体毕业生(含结业生,1月、4月已毕业学生)。
二、信息确认流程
(一)当前已落实毕业去向的学生。
1.时间:6月17日前完成确认
2.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毕业生-去向登记,点击【去向登记确认】。注意无需进行【毕业去向填报】。
第二步:确认去向信息、档案信息、户口信息。若信息无误,选择“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提交即可。
详细操作步骤见《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第7部分;《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 (学校、院系)》第5部分。
其他注意事项:如户档信息为空或有误,请返回点击【档案信息登记】【户口信息登记】重新填报,等待院、校审核后再进行【去向登记确认】。
(二)暂未确定毕业去向的学生
1.时间:6月27日前完成确认
2. 6月27日前落实去向的毕业生参考上述步骤完成毕业去向确认。6月27日前未落实毕业去向,以“未就业”进行登记,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进入“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毕业生-去向登记,点击【毕业去向填报】,选择未就业,按照真实未就业原因填报,等待院校两级审核。
第二步:填写【档案信息登记】【户口信息登记】2个模块,等待院、校审核后再进行【去向登记确认】。
(三)8月31日前毕业去向有变动的学生
已确认的毕业去向状态非一次性固定状态,所有学生都可以在8月31日前,通过【毕业去向填报】模块继续更新毕业去向。
三、档案户口相关事项
1.档案寄送地址
毕业生档案寄送地址以“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中的档案信息为准,地址拟于7月1日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供给档案馆,档案馆负责发送档案。
户档信息需注意:
用人单位、升学学校接收档案的,档案信息登记为用人单位或升学学校相关信息。
用人单位、升学学校不接收档案的,或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档案信息登记为原籍人才服务机构,具体地址需与原籍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后填写,避免档案地址有误。
户口不在校的学生无需填写户口信息登记或填写为家庭户口地址即可,学校不会转移不在校的户口。
2.档案转递编号
毕业去向确认后,平台生成档案转递编号,是寄送档案需要的信息;未进行毕业去向确认的毕业生,无法生成档案转递编号。
3.核验授权
用人单位、档案接收部门或户籍接收管理部门如有需要可进行核验授权,参考《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第8部分操作,提供核验信息。
四、其他说明
1.毕业生如去向信息有误,各学院要及时审核纠正。平台中的学生界面功能可一键触达“违反四不准行为举报”。
2.各学院要阅读学生、学院的操作指南,引导毕业生进行正确操作,已有毕业去向信息的学生可直接进行去向确认环节,无需重新填报毕业去向,否则院校两级需要重新审核。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