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通知(2023)11号
2023届毕业生、各学院:
为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军入伍,依据《西安理工大学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藏疆地区就业暂行办法》(西安理工学工[2021]10号),学校启动2023届毕业生就业奖励(第二批)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第二批奖励对象为:我校2023届参加“西部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及参军入伍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学生。
二、奖励措施
学校对上述毕业生授予“西安理工大学就业先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1.对参加“西部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以及录取“选调生”的毕业生,一次性每人奖励1000元。
2.对参军入伍的毕业生,一次性每人奖励2000元。
3.对符合上述多项标准的,按单项最高进行奖励,不重复进行奖励;就业奖励第一批获奖学生不重复奖励。
三、申请材料
1.基层就业的毕业生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西安理工大学毕业生赴基层、藏疆地区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基层项目录取证明或服务项目协议复印件。
2.参军入伍的毕业生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西安理工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
四、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参加西部计划的毕业生,纸质版申请材料经由学院签章后提交至就业管理科,电子版申请表以“2023届毕业生姓名+就业奖励申请表”为名发送至1600315518@qq.com;
参军入伍的毕业生,申请材料交至武装部。由武装部统一收集并签章后,纸质材料交至就业管理科、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1600315518@qq.com。
以上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截点为10月25日18:00。
2.认定公示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 029-82312233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