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通知(2022)28号
各学院:
为鼓励工作队伍积极参与就业育人活动,提升就业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已制定“就业工作队伍赋能计划(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群体
学工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校内各年级辅导员、副书记,及有意承担就业工作、有专长的教职工。
申请人员须符合《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工作队伍赋能计划(试行)》中的基本条件。
二、使用方式
1.搜索微信小程序【西理就业赋能星】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微信登陆后点击【个人中心】,将【个人资料】中的【姓名】修改为【部门/学院-实名】并添加【电话号码】。
未修改信息的用户将被删除,以免外部人员误操作。
2.首页中报名参与相关活动并获得积分,报名后联系就业中心,完成后就业中心将对用户赋分。
3.根据培训计划和积分情况,在积分商城进行兑换,按照培训通知要求完成课时任务。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