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通知(2022)15号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近日关于严格核查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要求,现将我校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告知信息
各学院要告知所有毕业生可以通过学信网“毕业去向查询反馈”功能核实本人就业去向信息。学生就业去向核实选项有:
1.毕业去向信息无误;
2.原就业单位,现已换就业单位;
3.原就业单位,现已离岗未就业;
4.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
5.其他信息有误。
各学院要跟进学生就业动态,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更新。
二、严格督导检查
各学院要规范收集整理毕业生就业材料,认真审核毕业生提交的就业材料及就业管理系统中的就业信息。学校严格落实就业“四不准”要求,绝不允许出现“被就业”“签订虚假就业协议”“就业率掺水造假”等现象。
各学院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毕业生就业进展数据,如确有需要,需征得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意。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