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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教育部“四不准”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9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精神,学校将开展就业数据核查,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统计,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要求,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要求”:

1. 不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 不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3. 不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4. 不将毕业生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

校内监督举报电话:029-82312233 举报邮箱:job2@xaut.edu.cn

陕西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29-88668867 举报邮箱:sngxxsc@163.com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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