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共建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作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重要的培训基地,承担相关的培训任务。
该院以应用型公安类院校为发展方向,围绕陕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立足为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培养政治合格、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胜任基层公安、司法工作的应用型、职业型人才。
该院设有五系五部一馆三中心等14个教学及辅助机构,包括治安警察系、司法警察系、警察技术系、法律系、社会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人文教学部、警察体能技能教学训练部、培训部、五年制高职部;图书馆;教师教学科研发展中心、实验实训中心、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等。
该院现开设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刑事侦查技术、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等14个专业。其中刑事执行、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法律文秘、会计与审计等5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高职院校重点专业,刑事执行、司法警务等2个专业获批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等3个专业实训基地被确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
该院现有教职工363人,其中教师220余人。教师中有教授15人,副教授68人,取得法律职业(律师)、心理咨询师、会计师等执业证书或相应资格的双师素质教师121人,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11人。
近年来,该院办学治校取得了可喜成绩,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09年,该院被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该院被评为陕西省平安校园。2011年,该院被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2012年,该院被2011西安世园会组委会授予先进集体称号,荣立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被确定为陕西省职业院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该院老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建工路50号,新校区(浐灞校区)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号。
现根据该院人才培养及重点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需要,按照我省和该院的相关规定,该院决定引进部分高层次人才,招聘教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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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学、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监狱学等相关学科专业领域
| | 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授(或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不超过 50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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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学、公安技术学、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等相关学科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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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有5年以上公安、狱政业务工作实践经验;不超过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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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陕西省“三秦学者”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或其他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安家费50万元,配备工作室,提供科研经费。
(1)三级教授或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安家费30万元,配备工作室,提供科研经费。
(2)四级教授提供科研启动费20万元、安家费20万元。3年内,根据科研项目(课题),每年提供科研经费5万元。
(1)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享受该院副高级(副处级)职务绩效工资及院内相关福利待遇。
(2)引进的副教授或博士,该院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10万元。3年内,根据科研项目(课题)需要,每年提供科研经费5万元。
(4)引进的博士到学院工作3年内,评审副教授以上职称任职资格实行指标单列。
5、引进人才带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或科研经费到学院工作的,该院给予相应的科研经费支持。
其他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毕业院校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应聘公安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本科须为公安学或法学专业,公共课教师岗位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不超过30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具有毕业派遣手续。
其他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具有毕业派遣手续。同等条件下,具有1年以上军事化、警务化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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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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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不超过30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具有毕业派遣手续。
同等条件下,具有1年以上军事化、警务化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均实行人事代理。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该院同岗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具体报名条件、程序和时间请访问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sxjgxy.edu.cn
联系电话:029-68756821 15509185029
电子邮箱:1642916059@qq.com(文/万涛)
链接来源:http://www.snedu.gov.cn/jynews/gdxx/201603/10/56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