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7年毕业研究生派遣方案目前已经确定,具体如下,请毕业生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1. 春季毕业研究生分4月和7月两批派遣,期间无法派遣。
(1)已交回协议书的春季毕业生4月派遣。截至3月31日停止接收协议书及申请表等材料,并形成4月派遣方案。
注:如已签约的春季毕业生希望缓派至7月,请下载并填写《附件1》,于截止日期前交至就业管理科申请缓派至7月。
(2)截止日期前未交回协议书的春季毕业生,自动暂缓至7月派遣,无须申请。
注:如有未签约的春季毕业生希望4月派回原籍,须登陆就业管理系统选择派遣“回生源地”,下载并填写《附件2》,于截止日期前交至就业管理科。已交回协议书的学生无需办理。
2. 夏季毕业和春季缓派研究生统一7月派遣,交回协议书的截止日期是6月20日。
派遣信息以就业管理系统确认的信息为准。即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按单位要求派遣,未签订协议的学生派回指定的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机。国内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3.派遣后,档案由学校以EMS形式发送,具体地址见就业管理系统中的档案转寄地址,请毕业生务必于毕业派遣后半年内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到达档案转寄单位。户口在校的学生到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卡),和报到证配合使用落户。
4.年底毕业研究生的派遣方案请留意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5. 请应届毕业研究生尽快完善、确认就业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特别是生源信息,生源信息关系到派回原籍的地址。请仔细阅读系统中关于生源地的说明,并填写至区县一级。
西安理工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3-10
附件1:春季毕业研究生缓派申请表
附件2:春季毕业研究生主动要求派回原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