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陕西省省属高校用人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4]19号)、《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2017年5月5日学校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宝鸡文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现就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总名额15个,招聘期间不区分岗位,待聘用后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需求,由学校统一调配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品行端正,敬业奉献,严于律己,善于合作,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学生辅导员岗位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历要求:
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硕士为“985”、“211”院校或其它高水平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含我校硕士毕业生);
或硕士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等院校,学制不低于2年,且第一学历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等学校或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一类本科及以上高水平院校。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网报时间及要求
1.网报时间:2017年5月15日10时—5月22日10时。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通过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应聘人员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书、获奖证书、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版至招聘系统,所有上传材料扫描件选用JPG/JPEG格式。
(3)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5月26日(周五)下午14:00以后自行登录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现场审核: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5月27日(周六)到宝鸡文理学院(东校区)1号学生公寓406室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下载《宝鸡文理学院2017年人事代理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如实填写并亲笔签名。
(2)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原件,留复印件。
(3)科研成果、技能或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原件,留复印件。
应聘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以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应聘宝鸡文理学院的任何岗位。
四、考察程序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周日)。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范围为:国家公务员考试、陕西省事业单位考试及《宝鸡文理学院学生手册》相关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
2.面试:学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于面试前一天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体检项目。凡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4.拟聘用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总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签约: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协议。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人员全部按照学校人事代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不办理事业单位入编制手续。
2.人事代理制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期间人事代理制人员的薪酬为5000元/月包干(包含社会保险等由学校支付的全部费用),不享受学校教职工各项福利。
4.我校博士招聘工作继续进行,招聘专业及人数等详见《宝鸡文理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及博士人才招聘公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宝鸡文理学院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杜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6206
学校网址:www.bjwlxy.cn ; www.bjwlxy.edu.cn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1号学生公寓楼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