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改派的相关规定
1. 改派是指学生在派遣后,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到原签约单位报到,需要变更报到证抬头。
2.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规定:毕业时没有签订工作单位的学生,改派期限是三年;毕业时签订工作单位的学生,改派期限是两年。补办报到证的期限为三年。逾期不能办理。
3. 每个毕业生只能办理一次改派。
4. 改派时间:当年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二 改派办理程序
毕业生提交改派材料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 交回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学校统一前往陕西省教育厅申请核审、办理 → 毕业生凭身份证领取新报到证或由学校直接邮寄
三 改派所需材料
改派所需材料分情况如下:
1. 毕业时未签订工作,现须改派到就业单位
(1) 原报到证原件;
(2) 新单位接收函或协议书(如果新签约的是私企,将学生的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接收材料亦须加盖该人才中心的公章);
(3)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
2. 毕业时签订工作单位,现已离职或未报到,须改派到新就业单位
(1) 原报到证原件;
(2) 原单位解约函(或离职证明等);
(3) 新单位接收函或协议书(如果新签约的是私企,将学生的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接收材料亦须加盖该人才中心的公章);
(4)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
3. 毕业时签订工作单位,现已离职,须改派回原籍
(1) 原报到证原件;
(2) 原单位解约函(或离职证明等);
(3)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
4. 毕业时签订工作单位,现仍在原单位就业,因档案、户口问题须改派回原籍
(1) 原报到证原件;
(2) 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自行处理毕业时档案、户口”的说明(或单位出具的不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的说明)
(3)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
5. 报到证丢失补办
(1)登报挂失的报纸(毕业生须在社会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报到证丢失作废);
(2)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
(3)丢失可与改派同办,以上改派手续中需要的原报到证原件,可凭登报挂失的报纸抵用。
注:
如毕业生已将原报到证原件已交给原单位或原籍的人才市场,则必须将报到证原件从存放地取出;就业中心不具有拆封毕业生档案的权利,如以上材料封装在档案中,请务必协调具有拆封档案权利的原(新)单位或人才市场取出相关材料。
改派材料须由本人交至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管理科112室。如本人不便来校办理(领取)手续,可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领取)。如需学校邮寄办理后的报到证,请在提交改派材料时,在就业中心扫码并填写邮寄单。
四 疫情期间办理改派方式
开学后至疫情结束前,往届毕业生如需办理改派,按照以上规定,将改派材料、改派材料邮寄清单、回寄地址一同邮寄至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改派申请表中无需学院签章。
注意:请务必通过EMS或顺丰方式邮寄,提供准确、详细的邮寄地址并注明“办理改派”。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五号西安理工大学725信箱(办理改派)
联系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9-82312233
点击下载:改派材料邮寄清单及回寄地址
五 《西安理工大学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填写说明
六 户籍和档案的处理
1. 改派后需重新办理户口的毕业生,如尚未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原来的户口迁移证、本人新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到离校前户口所在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
已经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新报到证和单位证明到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金花路派出所地址:
2. 改派后,须自行将档案由原档案所在单位调动至新单位(或人才市场),具体调档方法咨询原单位(或原人才市场)。
七 常用联系方式
就业管理科:029-82312233
档案室:029-82312393
户籍室:029-82312472